高国浪不良贷款转让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委托,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转让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项目编号 | 1001171200010 | ||
转让标的名称 | 高国浪不良贷款 | ||
标的项目状态 | 该笔贷款于2016年2月10日逾期 | ||
债权情况 | |||
标的种类 | 银行债权 | ||
标的所在地 | 深圳 | ||
标的数量 | 1户 | ||
标的金额 | 债权总额:人民币170.701118万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38.989765万元、利息人民币30.337653万元、诉讼费人民币1.3737万元。 | ||
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等: 由高国浪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花果路花果山住宅楼10栋101的房产(房产建筑面积 65㎡,现评估值396万元)提供抵押担保,由借款人高国浪配偶陈睿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无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无 | ||
交易内容 | |||
项目名称 | 高国浪不良贷款 | ||
是否有保留价 | 否 | ||
挂牌价格 | 170.701118万元 | ||
币种 | 人民币 | ||
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及交纳时间 | 否 | ||
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债权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2018年01月02日至2018年01月10日 | ||
挂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无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无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王为民 | ||
批准单位名称(全名) | |||
批复日期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特别提示:对以上信息的披露,不构成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对转让标的投资(受让)价值以及投资(受让)安全性的判断和保证。
附件信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51060005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53层
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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