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持有的中球冠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包转让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委托,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转让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项目编号 | 1001180300006 | ||
转让标的名称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持有的中球冠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包 | ||
标的项目状态 |
中球冠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球冠集团”)、浙江云石石化有限公司(简称“云石石化”)、浙江云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云石集团”)在我行授信敞口余额分别为14946.22万元、15000万元、10000万元,因实际控制人均为任文达,简称“任文达系”,该系在我行授信共涉及3户、17笔(其中12笔为无本欠息债权), 暂算至2018年3月31日,逾期本金共计39946.22万元,利息11799.67万元,债权合计51745.89万元。17笔债权中部分债权已诉讼,诉讼债权部分已在执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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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情况 | |||
标的种类 | 银行债权 | ||
标的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
标的数量 | 3户 | ||
标的金额 | 标的总额:人民币51745.89万元,其中,本金:39946.22万元;利息:11799.67万元(2018年3月31日)。 | ||
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等: 1.中球冠集团授信担保措施: 保证:由浙江华东轻钢建材有限公司、云石集团、杭州云石仙女湖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山泉湾置业有限公司、中球冠集团德清石化有限公司、任文*、王戴*提供保证担保。 2.云石石化授信担保措施: 保证:由浙江华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球冠集团、杭州仙女湖置业有限公司、中球冠集团德清石化有限公司、任文*、王戴*提供保证担保。 抵押:由中球冠集团提供的位于建德市寿昌镇的商业用地(仓储油库)及附属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 质押:由中球冠集团持有的杭州市萧山区金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的股权(2000万股),提供质押担保。 3.云石集团授信担保措施: 保证:由浙江华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球冠集团、杭州仙女湖置业有限公司、中球冠集团德清石化有限公司、任文*、王戴*提供保证担保。 抵押:由杭州仙女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萧山区戴村镇半山村的娱乐康体用地,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以每笔业务主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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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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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世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交易内容 | |||
项目名称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持有的中球冠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包 | ||
是否有保留价 | 否 | ||
挂牌价格 | 18,000.000000万元 | ||
币种 | 人民币 | ||
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及交纳时间 | 是,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交纳保证金金额1,000.000000万元 | ||
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再转为债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于2018年3月29日前(含当日)内付清交易价款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2018年03月14日至2018年03月23日 | ||
挂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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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根据有关规则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产生两个(含)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需满足《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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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当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于《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受让方须于2018年3月29日前(含当日)内付清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应在购买前自行对该项目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披露的项目瑕疵。受让方将按照转让方在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前交所”)网站上公告的《债权转让协议》(附件1)进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最终以转让方审批为准。 3、受让方受让该债权资产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再转让,若再次转让债权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再次转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赔偿给转让方的损失。 4、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前交所”)的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签署债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再转为债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5、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前交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额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举牌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支付金融资产转让交易价款的;(5)不同的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6)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8)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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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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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石波 | ||
批准单位名称(全名)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复日期 | 2018年03月14日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平安银行特殊资产管理事业部杭州特殊资产经营部内部工作签报(签报号:N0000000000170612634) |
特别提示:对以上信息的披露,不构成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对转让标的投资(受让)价值以及投资(受让)安全性的判断和保证。
附件信息:
1、附件1:中球冠等3户债权转让协议.doc
联系人:林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09608533, 1860305419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53层
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
2018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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